可见异物检测仪—中国药典0904可见异物检查法
作者:梓梦科技 2024.08.29 点击90次
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和无菌原料药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m。 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应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的条件下生产,产品在出厂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逐—检查并同时剔除不合格产品。临用前,需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 可见异物检查法有灯检法和光散射法。一般常用灯检法 ,也可采用光散射法。根据方法不同,可见异物检测仪也分为目视法可见异物检测仪和光散射法可见异物检测仪。 目视法可见异物检测仪也称为可见异物检查专用伞棚灯,灯检法要在暗室中进行: 灯检法不适用的品种,如用深色透明容器包装或液体色泽较深(一般深于各标准比色液7 号)的品种可选用光散射法。光散射法可见异物检测原理当一束单色激光照射溶液时,溶液中存在的 不溶性物质使人射光发生散射,散射的能量与不溶性物质的大小有关。本方法通过对溶液中不溶性物质引起的光散射能量的测量,并与规定的阈值比较,以检查可见异物。 混悬型、乳状液型注射液和滴眼液不能使用光散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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